胡运星副市长对新一年全市粮食工作提出要求 切实履行职能,谋求新的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时间:2008年03月12日    
       2月21日,全市粮食工作会议在市粮食局召开,副市长胡运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胡运星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市粮食部门的工作,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职能,不断探索服务“三农”工作的新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是继2004年以来,连续五次制定的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五个1号文件分别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共同形成了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体系,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掀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篇章,迎来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春天。重视“三农”工作,就是重视粮食工作,预示着粮食部门也迎来了又一个春天。全市粮食部门要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切实把这一政策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是把好的服务与好的政策结合起来,把好事办好,让种粮农民满意。在粮食收购工作中,要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办农民之所需。要创新服务方式,合理安排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同时,要加强对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损害农民利益、扰乱粮食收购秩序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把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与培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结合起来。实践证明,粮食流通工作离开了主渠道不稳,失去了多渠道不活。要牢固树立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意识,积极培育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大力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粮食市场体系。三是把粮食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以参与农村市场建设为重点,以建立放心粮油进农村便民服务社为载体,积极融入新农村建设行列,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发展,以此寻求粮食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开辟服务“三农”的新领域,实现粮食经济与农民增收互利双赢。
       二、要积极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实现我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新突破。市粮食局提出的推进粮食物流园区建设的思路既符合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也是粮食部门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要遵循“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的原则,科学规划,争取政策扶持,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真正使规划符合行业实际,体现发展意愿,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在粮食物流园区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整合资源,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以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为目标的粮食流通体系,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粮食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以现代粮食物流和加工业为依托的粮食产业化体系,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消除粮食流通中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形成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和消费的流通机制。
       三、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粮食产业化经营跃上新台阶。龙头企业是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中坚,龙头企业实力越强,对产业的带动力也就越大。为此,我建议市粮食局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突出抓好精品名牌的创建工作。好的品牌是企业制胜的法宝,它可以开拓市场、吸引资本、整合资源,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因此,粮食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整合商标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品牌,力创湖北名牌,争创中国名牌。二是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优质粮源基地建设。按照“公司+中介+基地+农户”的模式,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生产,为粮食加工提供稳定可靠的优质粮源。三是要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开展科技研发,以此延伸粮食产业链,不断提高粮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四是要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改为“又好又快”发展,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理念的重大转变,体现了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因此,抓粮食产业化要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粮食市场化要求的新体制。随着以粮食市场化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必须实现新的突破。就全市而言,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较突出,深化国企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始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朝着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和建立粮食流通新体制的方向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要妥善解决好粮食企业,尤其是破产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粮食部门要把国有资产收益、企业经营利润优先解决粮食改革中的遗留问题。三是要加强粮食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探索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要切实转变职能,努力开创依法管粮的新局面。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切实转变职能。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管粮水平。要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抓紧落实粮食应急预案,认真执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要加强原粮质量监管和粮食市场的监管执法,健全粮食行政执法机构,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粮食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好粮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维护法律公平,树立粮食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新形象。要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管理和行业指导,强化储备、财务、军供、仓储、质检、社会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粮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工商、质监、卫生、价格等部门也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为粮食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