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粮食局信息公开目录
  时间:2010年08月11日    
 

一、 机构职能类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 长 何仲生 主持市粮食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孟宪群 分管粮食调控、农村购销、粮食流通统计、收购资格审查、体制机制创新、商贸流通、粮油质量检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和单位为: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质检站。挂点单位为:鄂城区粮油购销公司、樊口粮食储备库、兴方公司。

副局长 江国生 分管行业管理、粮办工业、安全生产、出口创汇、招商引资、目标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行业科、政策法规办公室、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济学会。挂点单位为:华容区粮油购销公司、兴粮油脂储备有限公司。

纪检组长 高健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军粮供应、离退休干部、文明创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挂点单位为:梁子湖区粮油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华苑米业、幼儿园。

副局长 周劲忠 分管组织人事、党建、宣传教育、思想政治、粮油储备、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人事教育科、仓储科、工会、团委、妇委会。挂点单位为:利农粮油购销公司、信源工贸公司。

总会计师 周向阳 分管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全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执法、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一改企业破产清算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办公室、财务科、改制办、改制企业事务托管办公室。挂点单位为:农丰公司。

副调研员 黄国星  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副调研员 夏洪平  分管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分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二)机构职能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文[2010]9号),设立鄂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市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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