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粮食局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
  时间:2008年04月29日    
一、 机构职能类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  长  何仲生 主持市粮食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孟宪群 因到省粮食局挂职,对其原分工分别调整给其他领导。
副局长 江国生 分管粮食调控、农村购销、粮食流通行业统计、收购资格审查、粮食流通应急管理、行业管理、粮办工业、安全生产、出口创汇、招商引资、目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调控科、行业科。挂点单位为:华容区粮油购销公司、广山粮食储备库、油脂公司、樊口米面厂、广源米业。
纪检组长 高健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军粮供应、离退休干部、文明创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监察室、政策法规办公室、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科、离退休干部科。挂点单位为:梁子湖区粮油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麦面公司、华苑米业、幼儿园。
副局长 周劲忠 分管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思想政治、粮油储备、粮油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人事教育科、仓储科。挂点单位为:粮油质量检测站、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鄂城区粮油购销公司、利农粮油购销公司、长港粮油购销公司、长江粮油贸易公司、信源工贸公司。
工会主席 黄国星 分管机关行政事务、社会稳定、来信来访、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办公室、工会、团委、妇委会。挂点单位为:粮贸公司、供应公司。
总会计师 周向阳 分管机关财务、全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执法、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体制机制改革、商贸流通等方面的工作。相应的科室为:财务科、“两改”办。挂点单位为:饲料公司、方方公司、兴方公司、粮机公司。
(二)机构职能
根据鄂州政办发[2001]163号文件和鄂州编字[2005]75号文件精神,市粮食局机构及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制定全市粮油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负责粮油流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执行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实行人员分流,减员增效,转变经营观念,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抓好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扩大市场销售,避免发生新的亏损。
3、负责全市粮油总量平衡,搞好粮油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的管理和调控,研究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和农民联合经营,逐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利益共同体,大力推行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播种前与农民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实行订单收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5、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保障军队粮油供给,安排好灾区粮食供应,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的稳定。
6、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督促检查,确保国家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粮食顺价销售以及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等政策的落实。
7、搞好粮食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规范交易规则,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负责粮食收购经营资格审查。
8、收集市场信息,加强市场预测和分析,积极培育我市粮食批发市场,鼓励多渠道投资,扩大我市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引导大宗粮食贸易进场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政策性粮食竞价收购和竞价拍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
9、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督、指导粮食储备工作,管理市内外粮油调拔运输,监督、指导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加强粮油安全保管工作,加强粮油质量监测管理,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10、实施对全市粮食行业指导。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粮油科技进步,指导粮油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制定本系统粮油工业、多种经营等附营业务的发展规划。
11、管理全市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监督。会同财政部门落实新的购销企业核算办法,推进会计委派制,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12、管理全市粮食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的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0711-5901668    5901669)主任:廖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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