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四个一”活动 突出“六有”建设重点
  时间:2010年08月13日    
 

市粮食局扎实开展粮食行业统计质量年及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粮食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完善粮食统计体系,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依法治统,杜绝统计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有关文件要求,市粮食局以开展“四个一”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六有”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统计质量年”及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

抓好“四个一”活动。一是在全市粮食行业开展一次统计、粮食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新闻媒介宣传、典型案例解剖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目前已在城区主要街道、粮油经营重要场所、区、乡(镇)所在地悬挂宣传标语35幅,并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文件和资料,增强了全社会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营造了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一次统计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按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自觉履行统计人员的职责,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粮食统计基础理论学习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计算机、网络、统计软件等操作、使用学习培训,提高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做好统计工作的能力;加强统计理论和粮食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统计分析能力,更好地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培训方案,将对全市重点粮食经营企业的统计人员实施培训。三是组织一次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基础设施和工作保障情况;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通过检查,提出加强粮食统计工作的改进措施,不断推进全社会粮食统计的依法管理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提供保障。四是组织一次统计质量评估表彰活动。整个活动结束后,将对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重点粮食经营企业的统计质量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推进“六有”建设。统计质量年和统计执法大检查是一项阶段性的活动。而执行统计法规,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鉴此,市粮食部门将以统计质量年和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粮食经营及加工企业着力推进“六有”建设。一是有一套符合粮食行业特点的统计规章制度。二是有一名统计负责人。三是有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四是有固定的统计办公场所。五是有符合要求的统计设施、设备。六是有统计档案资料管理的专用设施。